朱元璋为何始终怀疑自己的官员和儒生呢
朱元璋为何始终怀疑自己的官员和儒生呢?
朱元璋是明朝的开国皇帝,作为从底层一路摸爬滚打上来的人,他有着深厚的草根情节,再加上受到历史上的帝王文化熏陶,造就了他复杂的人物性格。
朱元璋始终怀疑儒生和官吏
朱元璋做了皇帝以后,始终不忘自己是淮西的布衣出身,当代人喜欢把他这个布衣情结描绘成草根文化与帝王文化两者复杂的结合。
到了他子孙为帝时,属于草根情结这一部分便自然消退了。我们可以先考察一下,朱元璋在洪武初年,如何表述自己这一布衣情结。
朱元璋在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即位的诏书中,强调自己“朕本淮右布衣”,他在洪武六年(公元1374年)颁布《皇明祖训》时,叙述自己的经历:
“朕幼而孤贫,长值兵乱,年二十四委身行伍,为人调用者三年,继而收揽英俊,习练兵之方,谋与群雄并驱,劳心焦思,虑患防微,近二十载,乃能剪除强敌,统一海宇。人之情伪,亦颇知之,以所见所行,与群臣定为国法,革元朝姑息之政,治旧俗污染之徒。”
这一段话表示他的早年经历使他深悉元朝末年“人之情伪”,即元末官僚机构腐败的状况,他在那几年游方僧的生活中,对这方面更有切肤之痛。
元末明初的叶子奇在《草木子·杂俎篇》讲到:
“官贪吏污,始因蒙古色目人罔然不知廉耻为何物。其问人讨钱各有名目:所属始参曰拜见钱,无事白要曰撒花钱,逢节曰追节钱,生辰曰生日钱,管事而索要曰常例钱,送迎曰人情钱,勾追曰赍发钱,论诉曰公事钱,觅得钱多,曰得手,除得州美曰好地分,补得职近曰好窠窟。”
“上下贿赂,公行如市,荡然无复纪纲矣。肃政廉访司官,所至州县,各带库子检钞秤银,殆同市道矣。春秋传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彰也。岂不信夫。”
这里所说元末吏治腐败的状况,当是朱元璋曾亲身体验到的,有的称呼迄今仍流传在民间,如“人情钱”如今仍是农村家庭一笔很大的开支,“得手”“好地分”等词也在特定人群中流行。
故朱元璋在下文还强调“俗儒多是古非今,奸吏常舞文弄法,自非博采众长,即与果断,则被其眩惑莫能有所成也”。
根据他过去的经历,他对儒生(即知识分子)、对官吏都抱着一种怀疑的态度,惩治贪官污吏的锋芒是对着官吏以及儒生,而他需要建立一个新王朝,确立新王朝稳固的统治又离不开那些官吏和儒生。
朱元璋从严治官,高干子女也不例外
实际上朱元璋也不是一味主张重刑的人。
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御史中丞陈宁讨论刑罚的问题时,陈宁说:“法重则人不轻犯,吏察下无遁情。”
朱元璋便表示不赞成,“上曰:‘不然。法重则刑滥,吏察则刑苛。钳制下民而犯者必众,钩索下情而巧伪必滋。夫垒石之冈,势非不峻,而草木不茂;金铁之溪,水非不清,而鱼鳖不生。’”
还说:“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今施重刑而又委之察吏,则民无所措其手足矣。”(《明通鉴》)
问题是陈宁强调的是对民要重刑法,这一点朱元璋不赞成,希望求其宜,对官吏与儒生则是另一回事了。
朱元璋从严治官,主要针对两类现象,一类是各级政府官员中贪渎腐败的现象,另一类是功臣宿将的飞扬跋扈欺压百姓的现象。
明初的四大案,可以分为两类:空印案与郭桓案,是针对官吏队伍中的贪渎腐败现象;胡惟庸案与蓝玉案,则是针对功臣宿将中的违法犯罪现象,而且朱元璋先有警告。
朱元璋对自己队伍的管束历来是非常严格的,早在攻取金华时,胡大海之子触酿酒之法,“太祖怒,欲行法,时大海方征越,都事王恺请勿诛,以安大海心。太祖曰:‘宁可使大海叛我,不可使我法不行。’竟手刃之。”(《明史·胡大海传》)
可见朱元璋治下之严,若有犯纪者,即使是高干子女,他也丝毫不留情面,不管有多大的功绩,该处理的他就严格依法处理。
洪武六年(公元1374年)五月,朱元璋以功臣多倚功犯法,放纵奴仆杀人,并且隐匿不报,于是命令工部铸铁榜,申诫公侯。
从《明太祖实录》中可见,这些条令列举了:
凡公侯之家强占官民山场、湖泊、茶园、芦荡及金银铜场铁冶者;凡功臣之家管庄人等,倚势在家欺殴人民者;凡功臣之家屯田佃户,管庄干办、火者、奴仆,及其它亲属人等,倚势凌民,夺侵田产财物者;
凡公侯之家除赐定仪仗户及佃田人户,已有名额报籍在官,敢有私托门下影蔽差徭者;凡公侯之家,倚恃权豪,欺压良善,虚钱实契,侵夺人田地、房屋、孳畜者;凡功臣之家,受诸人田土及朦胧投献物业者等。
这些铸在铁榜上的条文都明确规定了处罚和处刑的条令,而且非常严厉,有的要处斩。
其实,当时这些铸铁的榜文,对功臣宿将还只是一个警告,没有真正下手。他对文臣的处置比武臣将领要更凶一些,正由于屡禁不止,他才兴大案的。当然,这也与上层集团内部互相倾轧有关。
现在分为两类进行叙述,首先是他对官僚士大夫集团的惩处,如空印案和郭桓案,以及与郭桓案直接相关的大诰、二编、三编及武臣诰的颁布,然后再叙述胡惟庸案和蓝玉案的处置。
这四大案的处置,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对着明帝国建立以后新兴的贵族官僚统治集团,不是对着民众的。在君、臣、民这三者之间,历代王朝都是君臣结合以治民,君王通过官僚建立各种官府机构来统治老百姓。
而朱元璋则企图整治官员以稳定王朝的统治,甚至一度想君民结合来整治官僚队伍,这也是历代统治者中少有的现象,大概与朱元璋早年的经历和他的布衣情结有关。
当然,这四大案中,错杀、冤杀的成分很大,但从宏观上看,整顿吏治,没有那样的声势,也难以取得成效。看问题,也许得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比较客观公允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