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养廉银是怎么出现的该制度对清朝
清朝时期的养廉银是怎么出现的 该制度对清朝有哪些影响
很多人都不了解清朝养廉银的事情,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欣赏。
“养廉银”,是清代借鉴“高薪养廉”的思想而独创出的一种官员俸禄制度,始于雍正二年(1724年)。所谓“养廉银”,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养出官员廉洁的银子,雍正曾言:“因官吏贪赃,时有所闻,特设此名,欲其顾名思义,勉为廉吏也”,他推行这项制度的本意就是想籍由高薪,让官员不会因生活无以为继的问题“被迫”去行贪污索贿之事,从而养成洁身自好的习性,继而达到国家吏治清明的目标。
“养廉银”的诞生,并被雍正推行于全国,山西巡抚诺岷和布政使高成龄,这二人是功不可没的。
雍正元年(1723年),诺岷因在户部政绩斐然,遂被即位不久的雍正皇帝提拔为山西巡抚。一到任,诺岷遍查州县,就发现山西各州县都出现了严重的亏空问题,而后他虽对严重亏空的州县长官采取了“疏劾夺官,离任勒追”的惩罚措施,借此来遏制住山西亏空问题的继续恶化,但是山西亏空钱粮却始终得不到有效的填补。
之后,诺岷在查探山西各州县亏空为何会如此严重时,他发现各州县之所以会出现程度不一的亏空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朝廷所给予地方官的俸禄实在是太微薄,他这个山西巡抚年俸就只有130两,而最底层的知县年俸更是仅有45两,这点俸禄根本不足以支撑官员去赡养家人,雇用管家、奴婢等日常的生活开支,加之清制,师爷、衙役等皂役的薪资又皆需要地方长官自行支付,因此其就更是入不敷出。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清廷却还是依旧不断的要求山西地方官“捐俸”、“减俸”,以此来满足其对外军事行动的开支需求,这就更是雪上加霜。
当然,在雍正朝,碍于雍正实施严苛的反腐措施,所以地方州县那些贪官污吏还算收敛,并不敢明目张胆,也不敢肆无忌惮的盘剥百姓。但是,到了乾隆年间,随着乾隆对于官员的约束越发放松,且乾隆本人又是一个奢侈无度的皇帝,又重用和珅这等贪官,由此,地方官员剥削百姓的行为就变得是肆无忌惮,而后在因养廉银分配不公所造成的心里极度失衡的诱使下,其剥削百姓是更为的丧心病狂,百姓是越发的苦不堪言。
二、京官与地方官“养廉银”相差悬殊,致使京官越发腐败,为了获得与地方官相当的钱财,京官是竭尽所能的敲诈着地方官的钱财,而地方官在京官频繁的敲诈下,为了满足京官所需,他们就只得更加拼命的剥削百姓。清时,因京官的“养廉银”源于国库的盈余,所以他们的养廉银自然不比地方官来得多,地方官养廉银的数目要高出京官养廉银数倍,乃至数十倍以上,如总督,他的养廉银就要比同品级的京官高出至少20倍以上。
由此,基于养廉银京官少,而地方官多的特性,当时是“人情喜外任而不乐京职,大抵皆然”,因地方官养廉银十分丰厚,所以一旦有机会,京官是纷纷找机会调往地方供职。但是,地方官的职务也就那么多,而京官又肯定是要有人去担任的,因此总有京官是去不了地方就职的。那么对于这些去又去不了地方,而在京中任职又不高的京官来说,为了能获得钱财,他们就会竭尽所能的用各种合法或者不合法的手法来从来京办事的地方官手中谋取自己的利益。
当时,京官会利用职位之便,对来京有求的地方官,是各种明示暗示的要“小费”。于是乎,各种所谓的“部费”是应运而生,比如奏销地丁就有“奏销部费”,报销钱粮就有“报销部费”,官员调补就有“调补部费”。总之,京官为了从地方官中谋取利益,是想尽办法的设立种种名目,对地方官是巧取豪夺。而对于地方官可言,因其有求于京官,所以对于京官的强取豪夺,他们亦只能是忍气吞声的受着,毕竟,只要地方官想办成事,想升官,想调缺,他就必须得给京官好处。
而我们要知道,京官所要的好处,可不是几十两就能打发的,是要用少者百两,多者数万两才能打发他们的。因此,面对于这如此巨资,即使有养廉银的支持,地方官也是万万不能支撑不起的,毕竟一入京城,其所要贿赂的京官可不只有一个。由此,为了支撑住这等巨额花费,地方官就只有从百姓的手中进行掠夺,利用百姓的钱财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及所需。
总的说,在雍正朝,因雍正在实施“养廉银”制度之时,还同时在实行着严酷的反腐措施,因此“养廉银”却是起到了让吏治清明的作用,百姓为此也得以是负担锐减。但是,到了乾隆朝,随着乾隆放松了对于官员的管理,且还重用贪官污吏,同时其自己也是奢侈无度,为了满足自己私欲,他更是鼓励官员上贡,由此“养廉银”在此时非当没有继续起到澄清吏治的作用,反而是成为了地方官和京官加速腐败的一根导火索,让百姓的生活是变得更加的苦不堪言。